根据《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《<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>的通知》(〔2019〕1号)和《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》(〔2023〕39号),经学生申请、各班级(年级/专业)民主评议、学院审核、学校审定,拟补充推荐郦*学生,学号JS22****19为家庭经济困难生,现予公示。
公示自2024年11月28日起至11月30日止,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会计学院提出说明。
联系人:张岚
联系电话:025-85780022(地址:C西503)
根据《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《<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>的通知》(〔2019〕1号)和《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》(〔2023〕39号),经学生申请、各班级(年级/专业)民主评议、学院审核、学校审定,拟补充推荐郦*学生,学号JS22****19为家庭经济困难生,现予公示。
公示自2024年11月28日起至11月30日止,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会计学院提出说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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